浙江省 苍南生态县建设规划·DOC-56
苍南生态县建设规划
苍南县人民政府
二OO五年六月
组 长:余梅生
常务副组长:章方璋
副组长:王宗泽
成 员:黄锦耀(县委办) 李道骥(县府办)
陈绍军(县委办) 李美君(县委农办)
林维清(县府办) 温兴华(县委组织部)
李晖华(县委宣传部) 杨绍霖(县发展计划局)
黄美雪(县环保局) 丁振俊(县经贸局)
高友平(县财政局) 潘贤同(县科技局)
黄孝维(县国土资源局) 冯存鎏(县规划建设局)
林周良(县水利局) 苏静平(县农业局)
林志平(县林业局) 尤祖铭(县交通局)
金朝鸣(县文化局) 梁 峰(县教育局)
白直营(县广电局) 张端助(县旅游局)
林志恺(县海洋与渔业局) 王清秀(县质量技术监督局)
林祥明(团县委) 于春华(县妇联)
陈学龙(县发展计划局) 张秀明(县环保局)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(设在县环保局),黄美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陈学龙、张秀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。
规划委托单位:苍南县人民政府
规划编制单位: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
规划编制协作单位:苍南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《苍南生态县建设规划》编制组主要成员
规划编制负责人:刘 瑜(工 程 师)
主要参加人员:柯紫霞(高级工程师)
徐鹏炜(高级工程师)
张 雍(助理工程师)
陈学龙(县发展计划局)
张秀明(县环保局)
方 俊(县发展计划局)
项茹芸(县环保局)
汤秀秀(县环保局)
欧阳望(县环保局)
审 核:谭湘萍 黄美雪
前 言
跨入新世纪,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。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“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,必须使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,生态环境得到改善,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,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,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、生活富裕、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”,这也将作为今后各级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、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重大任务。
中共浙江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“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,以建设‘绿色浙江’为目标,以建设生态省为主要载体,努力保持人口、资源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。”建设生态省是浙江省委、省政府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,全面建设小康社会,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决策,是立足省情,坚持科学的发展观,走新型工业化道路,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。
面对新的发展要求,温州市委、市政府也作出了建设生态市的战略部署,把建设生态市作为温州“一港三城”战略顺利推进的内在要求和有效载体,规划到2015年基本达到生态市建设标准,2020年建成山水相依、集约循环、和谐共生的生态温州。
苍南生态县建设是贯彻省委、省政府提出的生态省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,落实温州市委、市政府提出的温州生态市建设的战略目标要求,实现全县经济社会与人口、资源、环境的协调发展的必要途径和战略举措。创建生态县是苍南县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,是事关全县跨越式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,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。
为了保证生态县建设的顺利推进,苍南县委、县政府根据省委、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温州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,按照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生态市、生态县(市、区)、生态镇(乡)建设与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的要求,组织编制了《苍南生态县建设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《规划》按照国家环保总局《关于印发〈生态县、生态市建设指标(试行)〉的通知》要求,从苍南县的实际出发进行编制,并和正在实施或即将颁布的《浙江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》、《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》、《温州生态市建设规划》和苍南县各领域的发展规划相衔接。《规划》以生态学、生态经济学理论为指导,提出切合苍南实际的生态建设具体措施,力求科学性、先进性和可操作性,以确保生态县建设的顺利开展。
《规划》由苍南县人民政府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编制,由生态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,其间得到了全县各政府部门和有关乡镇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,并提供了详实的基础资料。在此,对所有指导和帮助本规划编制的领导、专家和有关人员表示感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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